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

情分很多種,有愛情、友情、親情等等。

本篇會重點談愛情,即男女之間的感情!

基督教主張一夫一妻制,從一而終,互相關懷,互相照顧,互相體諒!

基督教沒有嚴格規定敎徒是否選擇同一敎的人作伴侶,但希望夫妻盡量有相同的信仰,希望各人都心靈一致、都受到神的眷顧!

佛教不主張結婚,因為人受了前緣的牽纏,才會生生世世地輪迴;主張盡量了結之前所有的善緣或惡緣,早日收成正果!

但佛教不會教人分手,且會教夫妻二人相敬如賓!

畢竟各人的路是由自己決定,只要是正道就可以了!

道家崇尚自然,自然的來,自然的去,得者莫喜,失者莫悲!情人遇上了,就去發展,應結婚時結婚,伴侶的生離死別,處之泰然!

任何事也不去強求,不去介懷!

古代的中國社會,多盲婚啞嫁,兩個從不相識的人能走在一起,主要因為他們命理相配,所以「夾八字」的行業應運而生,兩個人只要八字相配,不用理會有否感情的基礎!其實這種做法與命理背道而馳!

命理不會干涉誰跟誰的感情;戀愛是自由的。命理只會道出兩人結合之後,對雙方運程產生着甚麼影響,是好的?是壞的?二人怎去面對?怎去相處?所以從命理的角度,不會、亦不應主張分手、離婚!正如有謂「寧教人打仔,莫教人分妻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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